重型肝炎诊断标准一、急性重型肝炎
以急性黄疸型肝炎起病,2周内出现极度乏力,消化道症状明显,迅速出现II度以上肝性脑病,凝血酶原活动度低于40%并排除其他原因者,肝浊音办进行性缩小,黄疸急剧加深,或黄疸很浅,甚至尚未出现黄疸,但有上述表现者均应考虑是重型肝炎。
诊断标准二、亚急性重型肝炎
以急性黄疸型肝炎起病,15天至24周出现极度乏力,消化道症状明显,同时PT明显延长,PTA低于40%并排除其他原因者,黄疸迅速加深,每天上升≥17.1umol/L或血清胆红素大于正常值10倍,首先出现II度以上肝性脑病者,称脑病型,首先出现腹水及其相关症候者,称为腹水型。
诊断标准三、慢性重型肝炎
发病基础有:
1、慢性肝炎或肝硬化病史;
2、慢性HBV携带史;
3、无肝病史及无HBV携带史,但有慢性肝病体征,如肝掌,等及生化检测改变者,
4、肝穿刺检查支持慢性肝炎;
5、慢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,或慢性HBV携带者重叠甲型或其它肝炎病毒感染时要具体分析。